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)(2018年)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。本次公示内容如下:
(一)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项目名称:苏陈污水处理厂项目;
项目性质:新建;
建设单位:泰州东部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先锋河以东、济川东路以南。
建设规模及内容: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2万m3/d的污水处理厂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:粗格栅及进水泵房、事故池及调节池、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、水解酸化池、改良AAO生化池及污泥回流泵房、二沉池、中间提升泵房、除氟高效沉淀池、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组合池、V型滤池、消毒处理及尾水排放组合池、污泥浓缩池、储泥池、污泥脱水机房、进出水仪表间、污泥脱水机房、臭氧发生间、液氧站、加氯加药间及机修仓库、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、综合楼、门卫等。
(二)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本次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通过百度网盘查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(链接: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YAwsw9b37G2NApZ5s4pn0g 提取码:wqrv)。
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百度网盘(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ZqWOxYMw0F8O9RhmgWczIg 提取码:nyrs)下载。
(三)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。
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:从环保角度出发,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,请简要说明原因。
(四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、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。
(六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泰州东部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;
通讯地址: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E楼;
联系人:孙主任;
联系电话:0523-86278696。
(七)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;
联系人:魏工;
联系电话:025-86773147。 |